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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招聘丨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名;

岗位二:窗口服务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无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 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户籍为温州地区。

(六)大专以上学历,有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东裙楼3楼307室政治处

4.咨询电话:0577-86968578。

5.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向辖区派出所申请)、近期免冠彩色一英寸照片3张;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面谈)资格。

(三)面试(面谈)

录用考试采取面试收拾收拾·(面谈)方式进行,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面谈)事宜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四)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企事业人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或者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期间管理和考核办法。

(六)建立编外人员储备库

本次招聘实行人才储备制度,在招聘落选人员中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筛选一定比例人员,建立编外人员储备库。若发生编制空缺、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的,储备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办理聘任手续。储备库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薪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龙湾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

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25年3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longwan.gov.cn/art/2025/3/3/art_1229514571_4279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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