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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丨2024学年瑞安市中小学公开招募银龄教师公告

瑞教公告〔2024〕36号

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全面推进瑞安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学年瑞安市中小学公开招募银龄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4学年,经核定有临时聘用教学人员计划数且相应学科师资短缺的瑞安市各公办中小学。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瑞安市公办学校退休的一线优秀教师。

(二)招募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

2.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中学原则上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原则上男教师65周岁、女教师60周岁以下,退休2年内的优秀教师优先考虑;

4.业务精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够承担银龄讲学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募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定职责”原则。严格按照招募学校岗位需求和规定条件对招募银龄教师进行审核把关。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止。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止。

3.报名须提供材料:《瑞安市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报名申请表》(附件)和本人退休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三)资格审核

由用人单位,根据要求对报名教师提供的相关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核。如报名人数低于招募计划只进行资格审核,如报名人数超过招募计划,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遴选。

五、岗位职责

(一)银龄教师主要承担课堂教学任务,通过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或举办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招募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二)银龄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招募银龄教师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银龄教师服务期间,由招募学校和市教育局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合同。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银龄教师待遇由基本报酬、奖金等项目构成。基本报酬按瑞安市编外用工三类岗位预算金额(含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服务费及保险费)确定;奖金标准不高于20000元/年/人,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具体金额由学校考核确定,随同学校编外临时用工劳务经费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予以发放。

(二)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和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有关规定正常享受寒暑假。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三)招募学校要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

(四)银龄教师聘用期间,由招募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

七、相关事项说明

1.2024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退休但现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参与报名本次招募。报名时尚未退休的人员,被确定为拟招募人选后,需提供个人退休证明资料经审核后,再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无法提交或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不予聘用。

2.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

3.本公告由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瑞安市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报名申请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

瑞教公告〔2024〕36号附件.docx

 

原文链接:http://www.ruian.gov.cn/art/2024/8/9/art_1229346319_4249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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